2001年9月,甲將自有房屋一套租給乙居住,雙方簽定了房屋租賃協議。同年12月,甲因急需用錢,經協商與丙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將該套房屋賣與丙。乙未主張優先購買權,丙同意雙方按原租賃協議執行。按照法律規定,甲和丙進行該房產權過戶登記時,應由( )繳納契稅。 A.甲 B.乙 C.丙 D.甲與丙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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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甲將房屋賣與誰,乙因簽訂過房屋租賃合同而享有的租賃權都優先于后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受讓人,甲和丙進行該房產權過戶登記,是對該房屋所有權的變更登記,對乙的租憑權沒有任何影響,除非租賃合同到期,所以應該由甲和丙來承擔繳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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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錯的。關乙什么事嘛。。亂來的
熱心網友
丙來繳納
熱心網友
契稅是發生在產權轉變、房屋買賣等時候所產生的稅種,由承受方來繳納,也就是丙來繳納。租賃不產生契稅。
熱心網友
應當是丙承擔契稅。
熱心網友
首先答案肯定是錯的,該房買賣與乙無關,另房產過戶登記由房主繳納契稅
熱心網友
肯定不會是B的我覺得應當由賣方甲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