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老公不行的時候,他和前妻的孩子就沒有來看看,老公在世沒有寫遺囑,現在他的女兒來要財產,《就在領結婚證以前,房子寫我的名字,是屬于婚前財產,他的女兒是不是就沒有理由來要財產了。》 而且他的前妻知道后,說了我們的共同財產他的女兒有理由繼承,我真不知道,他以前的孩子就來要財產,我該怎么辦???我們的共同財產他的女兒真的可以繼承嗎?他的孩子也沒有孝順過他一天呀!!! 我該如何辦???? 以后的財產怎么就是我的了,大家教教我吧!!!!
熱心網友
以你名字的只有你們結婚滿八年了,他的女兒是有全力的,你的東西如果有婚前公正,以你名字的東西他是拿不走的.其它的能享受一半
熱心網友
房子是你自己的,其它的么你問問律師好了!
熱心網友
你呀?好想不開的嘍,多一個女兒多好 ,你就當自己的女兒嗎?分她一點,多了一份情,又多了一個幫手,不好嗎?心平氣和,按理說也應該有的,哈哈。聽我的沒錯啦。。。。。
熱心網友
請律師吧,肯定不可能全繼承,
熱心網友
他女兒可分他父親的那一半財產,要好好協商.
熱心網友
咨詢一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