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愛人都在一家民營醫院工作,我愛人2003.12因病手術,術后書寫能力有所下降,單位從她手術之后發了半年的基本工資,從2004.7后就未再發工資或生活費,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交到2004年底后也停了,她從2004.9月就要求恢復工作,但單位一直沒安排,因其身體還不是太好,我們也沒太催。今年9月又再次要求安排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口頭上答應安排,但一直拖著沒有實際行動,她現在即沒有工資,也沒有生活費,各項保險全部停了,請問這種情況我應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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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同意上樓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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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勞 動 局 咨 詢 吧. 它 是 勞 動 營 理 部 門. 說 話 才 有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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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要求維持勞動關系按照你上面寫成的事實一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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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上樓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