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覺得不應該問這樣的問題,作為子女應該孝敬父母,對父母盡贍養的義務.可是我心里覺得挺疑惑的,希望能得到你的幫助.謝謝.我父母在幾年前我哥結婚時給了他四萬塊錢,加上我哥自己存的四萬買了一套房子,現在至少值17,18萬.后來我哥自己又買過了一套房子,我父母給了他們四萬.我父母說到時也給我8萬塊錢作為陪嫁.我父母還有一套商品房,130平米左右,價值20萬左右,他們說以后這套房子也給我哥,算是給我哥兒子的.我侄子現在只不過1周歲多一點而已.我想問一下,你覺得這套房子留給我侄子,對我是不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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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有太多太多類似的例子,讓人思前想后總覺得不是滋味,但這就是當今中國的真實寫照,解放已經56年多了,人們開化了,思想進步了,但重男輕女的習俗依然未改,令人惆悵,又感到無奈。既然話已點明,就請聽幾句勸解:幾千年來重男輕女的封建習俗,肯定在你父母的思想里已根深蒂固,即使你有滿腹的怨言也不會有所改變,而且只會增加父母的反感。既如此,何必要去干討人厭的蠢事呢?!更何況,如何處置財產,是他們的權利,即使父母沒承諾在你出嫁時也會同樣送你8萬元陪嫁,作為女兒也應該承擔贍養之責,盡孝順之道。只要你擺正心態,用平和心去面對父母對你的不公,相信會有好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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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老人有處理自己財產的權利和自由,作為子女是無權干涉,這沒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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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是塊寶,女孩像根草”這是老人的觀念。這是很正常的,作為女性的我們不必悲傷,用我們自己的智慧創造,不依靠他們,21工紀的女性已經是強者了,不再像以前的男尊女卑,用你的實力去創造真正屬于你自己的財富。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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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本沒有什么公平與不公平,這是人的一種心態,你這樣想了,所以你覺得不公平,如果你想:這些錢是父母一輩子辛苦賺來的,這是他們自己的錢,他們有權支配,如何支配是他們的權力,怎么支配能讓他們感到最高興,這才是最重要的,你如果因為自己拿少了,就不高興,他們知道了,肯定心里會難過,這就是我們做兒女的不對了。他們那輩人有他們自己的價值觀。從你自己來說,你也是個孝順的女兒,你應自己用自己的雙手去創造幸福,不必為區區幾萬元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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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法律問題,是父母與子女的家庭問題.公平與否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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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父母的財產怎么處置是他們的權利,子女無權干涉。子女對父母盡贍養義務,也是法定義務,是無條件的,不以父母是否給子女錢、是否公平為條件。中國傳統就是重男輕女。沒法和父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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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一代父母眼中,兒子永遠比女兒強的。你只要做好你自己的事就行了,干嗎去追求那種公平呢?如果沒有這些物質難道你就不去贍養你的父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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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是重男輕女但法律容許.......同情.....想辦法改變您父母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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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些不公平,但是從法律上來說,房子是你父母的,他們有權處理,給誰他們有權說了算。所以,我認為,你沒必要想那么多,父母的東西,給你你就要,不給你你也不要覺得想不通,可以靠自己的雙手去掙啊,不要為了這些事而影響了家庭的關系,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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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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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有權利處分自己的財產,如果你父母將房子贈與或采用遺囑的方式留給其他人,我想在你有生活來源和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沒有什么其他的辦法可以阻止。很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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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情理上來說是對你不公平,從法理上來說,你父母的財產,他們有處分權,他們可以依法處置,給誰,是他們的權利,并不是他們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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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情無價”的概念在你心中有多深?現代社會對他的認識似乎不如古代了。不論從法律角度還是從倫理上講,我們都無權要求父母在多為我們付出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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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是父母的,他們有權自由支配。至于你提到的公平與否,你有沒有反省一下,是不是自己什么地方做的不如你哥哥好,而不是一味埋怨,如果你一樣很孝順,他們也很高興,同樣不會在這方面特別虧待你。絕對公平也沒有的,一家人也不要太斤斤計較,這樣家庭和睦才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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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法》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你父母口頭上說百年后將房子留給你哥不屬于屬于口頭遺囑,根據《繼承法》第17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不符合口頭遺囑的條件。就是說現在不存在留房子給你哥的遺囑,老人百年之后遺產分配應按法定繼承進行分配,你可以分的屬于自己那一份。但這實際上違背了老人的意愿,對于家庭的和睦不利,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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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大家談過的法律問題以外,我覺得要從自身做些思考:自己對父母如何?何以造成如此結果?我相信天下父母是一樣的,對孩子是無私的。父母分配自己的愛給孩子,先天應該是公平的。供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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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老人都是這樣作的.看開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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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我很同情你,在二十世紀的今天,你的父母還有重男輕女的思想。這也許是是他們的生活觀念決定的。其實,對父母而言,他們的舉動真的無法用公平不公平來衡量,畢竟你和你哥哥都是他們生養的。他們這么做并不意味著不喜歡你,只是覺得男孩才能傳宗接代,自己的財產應該由兒子繼承,對老人的決定,很無奈,如果他們只是說說而已并沒有辦理公證,或者你哥哥也覺得收之有愧的情況下,才有可能由你和你哥哥共同繼承你父母的財產。希望你能夠正確對待,別為此事影響與父母、哥哥的關系,通過努力實現自己的追求吧。 祝你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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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很多想法,有時是會對一些子女不太公平,但作為子女來說應該想的是你怎樣給父母買房,而不是要他們的。一個人如果一輩子都要靠父母或者都從父母那里得到什么,那這人也太無能了。你哥在你父母的眼里可能很無能才會把很多東西給他,在你父母眼里可能你能力強得多,你的命會好得多,因此不太想到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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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父母的財產怎么處置是他們的權利,子女無權干涉。子女對父母盡贍養義務,也是法定義務,是無條件的,不以父母是否給子女錢、是否公平為條件。中國傳統就是重男輕女。沒法和父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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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從道理上來講這樣做對你是不公平,但財產是你父母的,他們有權決定如何安排,試想如果你父母身無分文呢?所以自我安慰一下好了,別想那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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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兩位老人在今后的遺囑中就這么寫,也無所謂公平。畢竟財產是他們的,不是子女的。如果他們沒有立遺囑,那么繼承人就是他們的子女。由子女們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