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人口過程中伴隨著強奸,可判的刑卻比強奸輕。一般強奸都在6-10年,可拐賣人口只判3-5年。這么說是否法律鼓勵大家將人強奸完再拐賣,你就可獲輕判。

熱心網友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從上述條文可以看出,強奸的法定刑為3-10年,而拐賣婦女過程中又奸淫被拐賣婦女的,法定刑為10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孰輕孰重一目了然。  。

熱心網友

可??

熱心網友

拐騙兒童的就應該殺了,最可恨。

熱心網友

拐騙兒童罪同拐賣人口罪,在犯罪手段上往往是相似的,但兩者是性質上根本不同的犯罪。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首先在于犯罪的目的不同。拐騙兒童是為了收養或者奴役;拐賣人口則是將人作為一種特殊商品出售,從中獲取錢財。因此,如果拐騙兒童是為了營利販賣,其性質即發生變化,而應以拐賣人口罪論處。其次,犯罪對象不同。拐騙兒童的對象只限于不滿14歲的男、女兒童,拐賣人口的對象包括成年人和小孩。如果拐騙兒童是為了作人質,用以勒索兒童家長的錢財,即不再是拐騙兒童的犯罪,而屬于侵犯財產的犯罪。 我國刑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決定》,對拐賣人口罪規定了三種不同情節的法定刑:(一)對拐賣人口情節一般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對拐賣人口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對拐賣人口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拐賣人口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在刑法第141條規定的最高刑以上處刑,直至判處死刑。刑法第184條規定,犯拐騙兒童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對于拐騙兒童有虐待、奴役情節的;多次拐騙兒童的;引起兒童親屬憂慮成疾或者死亡的,均應依法從重懲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