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現在工作的地方還是12小時,也沒有禮拜,節假日,更沒有加班費用,請問這樣的公司該怎樣對待我們這樣的員工!!
熱心網友
勞動法規定,工作日的工作時間最多不得超過8小時,就是所謂的8小時工作日還有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原來是44小時,后來修改;并享有法定的節假日休假的權利等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如國慶,元旦工作的要不低于3倍工資你們老板的行為很顯然違反勞動法的規定,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求助
熱心網友
炒老板的魷魚,不干了.再找一個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單位.多美呀.
熱心網友
向勞動部門反映,爭取勞動仲裁。
熱心網友
有具體規定的.每周工作不超過40個小時.節日加班工資三倍,假日是兩倍.如果單位不按規定給予你工資,你可以到單位注冊地所在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上訴.
熱心網友
《勞動法》中有相關規定:每周工作40小時每周工作12小時有違勞動法的規定,你可以通過民事訴訟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可通過向工會反映你的情況,對此作出相應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