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財產繼承的問題.有8萬的財產,原告起訴時將8萬加到15萬,而最后結果是原告只分得不足1萬,法院按15萬收取的訴訟費,有4000多元,加上律師代理費,原告就要往外搭錢了.這時,法院要調解,要被告方承擔多出的7萬元的訴訟費,這個問題怎么理解?被告該如何應對?

熱心網友

法院的收費高低是按訴訟標的的大小而定的,具體在此案件中,訴訟標的是當事人提出的15萬,而不是實際的8萬,至于判決結果和上述問題是無關的。當事人雙方均有拒絕調解的權利。

熱心網友

起訴方可以要求對方承擔訴訟費。因為你是以15萬的標的額起訴的,當然要以15萬為標的收取訴訟費了。

熱心網友

訴訟費的收取以標的為依據,由原告預交,因此法院按照原告起訴時的標的收取沒有問題。至于調解與否是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調解的方案也是在法院主持下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并有法官制作調解書結案。作為被告可以接受調解方案或與原告另行協商調解方案或者不同意調解而由法院直接判決。訴訟費的承擔上,原則上是誰敗訴誰承擔。

熱心網友

訴訟費一般是誰敗訴誰承擔!訴訟收費的多少國家有明文規定?。保等f的標的收7萬訴訟費這是不可能的!按國家標準也就4000左右!從判決結果來看,被告沒有敗訴,原被告雙方都有義務承擔訴訟費,而且原告應承擔大部分!調解并不是審判的必經程序!原被告雙方都有權利拒絕調解!

熱心網友

民事訴訟,一向都是誰敗訴,誰負錢。收取訴訟費,國家有明文規定,并不是法院說多少就是多少。

熱心網友

被告可以不同意調解啊,這是被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