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供商貨款5000元,對方開過來6000元發票且不愿再換發票,帳務怎么處理?
熱心網友
你們可能與供貨商長期有往來,所以那1000元可以掛往來帳,由于保管驗收時缺1000元貨,那1000元按單到貨未到處理,待貨到時憑入庫單和對方開出的收據(或電匯單),付款沖平。有長期合做關系的客戶,在不違反規定的前提下,多體諒對方會合作很愉快的。
熱心網友
掛賬1000元.等到再有業務發生時再補發票或貨款.
熱心網友
寫上相關說明,找相關人員簽字證明即可
熱心網友
和供貨商溝通,把多余的1000元作預付款。前提必須取得供貨方的合法證明文件,防止對方賴賬。如果以后不再往來,就按實際5000元付,同時必須有有關文字證明,雙方經手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法人代表簽字蓋章。作為原始憑證的附件留存備查。麻煩是麻煩點,可是賬務上的事是不能馬虎的。
熱心網友
這種情況比較特殊,按理論來說你們需要計入6000元應付帳款,實際付5000,剩余1000不付了轉作資本公積。但我覺得你們這個情況不能按此辦理,因為它與一般的應付帳款無需支付轉入公積金性質不一樣,如果這么做會虛增所有者權益。我建議你們寫一個東西請所有相關人員簽字或蓋章確認(最好是有公司章和領導簽字),這6000元發票你們只計入5000元應付帳款。付款后無往來掛帳。將來審計或有人查起,憑這份說明來證明現在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