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中時期我很喜歡一個男孩,他能看出我的一切心思,每次和他在一起都決的很親近,沒有距離。可是我現在已經大三了,那時的感覺似乎依然存在,我知道他也很喜歡我,可是我們總以哥們兒相稱。他曾告訴我,他喜歡一個人,可是總怕沒有結果,給不了她幸福,反而會傷害了她。那么我是否我打算在明年的情人節,告訴他我以前喜歡過他,你們說有必要嗎?

熱心網友

微風撫面還需綠楊蔭柳,美好的情感激起你內心的一層漣漪,只是缺了點波光粼粼的感覺,不要讓美麗的真情擱淺你達到彼岸的那艘船.

熱心網友

“喜歡,就要大聲喊出來。”我初戀的人對我說的。Love deeply and ardently, even if there is pain, because it's the only way to make your life complete.現在你的生命可以更加精彩。祝你幸福。

熱心網友

噓....在我看來沒這個必要。你現在都大三了,時間都過去那么久了,有那么一份美好的回憶留在心底慢慢品嘗多好。有句話我很喜歡:初戀就如同發霉一塊面包,也許當時它很美味,可是拿出來再嘗已經沒有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