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買房,錢都是我媽出的,女朋友硬要把她的名字寫到購房合同上,我又不便說不,有什么好辦法呢?畢竟是幾十萬的婚前財產,而且是我爸媽的錢。
熱心網友
有個好辦法,你如果不好意思拒絕她,那房證上也不要寫你的名字,寫你媽的就好啊,反正以后就是你的.就說你媽讓寫她自己的名字的,這樣你女朋友就說不出口了,我覺得你這個女朋友很有心計,萬一她靠不住,以后你這房子可就是打水漂了啊,我遇到過這種情況,真的.千萬不要寫她的名字,無論你多么愛她!!這不是愛的體現,也不是什么考驗.而是對自己的負的責任.
熱心網友
如果她有這樣的心態和動機太不好了,怎么敢娶回家啊~~~
熱心網友
這位同仁,我愿來在房地局上過班,你們都是一家人,你女朋友只不過說要把她的名字寫上去,又不是說寫她一個人的名字,我跟你說最好還是寫你和你女朋友的名字一起寫,如果只寫你媽的名字,你媽百年后那房子還不是要給你,那你就算是繼承產權,要過戶辦一次手續,繼承是要交繼承稅。還是勉了這一道手續吧!再說了,你就算不寫你女朋友的名字你們結婚了她照樣還是占一半,如果把你媽的名字也寫上,你媽在世的時候她還是占三分之一,再說了,你把事想好一點,你們是不會離婚的,是白頭到老的。所以我建議就好只寫你和你女朋友的名字(我說的是你們一定會結婚才寫上去,要是有可能不結婚,只寫你媽的名字,你就說你媽要那樣做,你也沒有辦法)。
熱心網友
應該寫上你媽的或者你的名字才是呀.這是婚前財產,如果將來婚姻受到挫折這房子就是你的呀.但如果寫上她和你的名字就說不清楚是誰出的錢了,要分也是你們兩個人分.如果只寫上她的,她可以說是她婚前出錢買的.
熱心網友
告訴你,房產證一定要是你的名字知道嗎,你女朋友這么做,肯定家里人和她說了什么,要知道,這房子一旦簽上她的名字,不管誰出的錢,那就是屬于她的,因為戶主就是她了,她可以叫你走,就是你們以后婚姻出現問題,這房子,也不可能有一半的價值屬于你,明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