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4年7月到單位報道 現在因為想換單位想辭職 單位的人說戶口檔案可能拿不走 但是我所在單位并未與我簽定任何合同 (畢業時候到單位時候簽定了就業協議 未寫就業多長時間) 現在請各位大俠指點一下單位不給我戶口檔案是合法的嗎?
熱心網友
據你說,你就業時沒與單位簽定正規的勞動合同,只簽定了就業協議,而且協議中沒明確具體的就業期限.那么你完全可以與單位協商,終止就業協議. 我相信在我國勞動法規基本健全的大好形勢下,單位會考慮你提出的合理要求,同意你的辭呈.這樣做,你就可以取回你的個人檔案. 辦這事一定要按程序進行,千萬不要和單位鬧,要做到有理有節.
熱心網友
這種情況你是隨時可以取走的,因為戶口檔案是個人的,你現在辭職了,檔案就會跟著你走,單位無權扣你的檔案.單位是不合法的.
熱心網友
可是有另外的單位希望我把戶口檔案拿去
熱心網友
戶口檔案最差也可以退回原籍。不會存在拿不走的。
熱心網友
如果你的戶口是因為你的單位解決的,你當然不能隨便拿走。退一步說,你調出去了,也要有人接收啊,沒有人接受你自己拿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