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某公司工作一年半,被要求降薪,如果不同意,有無補償,有多少2003年12月進的公司,直到現在,說要降50%不同意的話,有無補償,有的話多少呀?
熱心網友
依據你和對方的合同辦事。如果單位經濟效益不好,不僅僅給你一人降薪是可以的也是企業的自主行為,并不違法。當然給你降薪必有說頭,你的工作是否未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呢?如果你違反了合同就另當別論了,單位不會賠償你什么的。
熱心網友
這個問題,我回答過了!
熱心網友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熱心網友
根據經營情況,對員工薪水進行調整,企業這樣做屬于正常的管理行為,你就接受吧。要么就走人,另謀高就。
熱心網友
一切以你與公司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標準 看看是否違約 一般情況下 減薪是公司的自主市場行為 并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除非勞動合同明確規定了薪水的標準 但是 公司一般對此是沒有承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