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邁入夏天,又到了一年之中用電高峰期,也是限電高峰期。目前的方式是劃區分時限電。但是,因為工廠、商場、行政部門等的大量用電,導致居民的正常生活享受受到剝奪。那么,前者該對后者做出賠償嗎?

熱心網友

社會資源是全民共有,而且是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依目前的嚴峻形式而言,以合理的方式規劃共有的實現,對全民都有好處。不妨可以如此想:如果工廠讓電給居民,那居民也該給錢讓電企業?因為讓電,全國的制造業停止一周,誰受得了?有難題,就該共渡難關。

熱心網友

不會,而且工廠、商場、行政部門的用電也會受限制的,因為節電是全社會的事,好象限制工廠、商場、行政部門的用電量也是為了盡可能的保證居民的正常生活用電

熱心網友

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