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店工作。我們單位有時候為了向別的酒店學習,經常出去就餐,為的是學習人家的菜品、服務、管理等。這不是應酬招待。請問這類的餐費應該計入什么費用?
熱心網友
真實很羨慕啊,學習就是吃飯,哈哈,突然感到肚子有點餓了。我還是那句話,只住過酒店,沒做過酒店會計,隨便談談想法。首先,我認為直接進營業成本,并不受業務招待費限額的限制,恐怕行不通。我們換位思考一下,稅務人員會對此如何看待?即使他們能夠理解,但他們又有什么政策依據來允許這部分費用可以稅前扣除?如果真能作到這一點,明天我也帶隊去學習學習,企業也有物業管理嗎,完全可以借鑒酒店好的作法。其次,放在培訓費里面,我看倒有一定的道理。我們企業肯定不行,但酒店畢竟是特殊行業,學習菜品制作完全是正常的,但也要有個度吧,何況酒店本身的業務培訓應該不少,而培訓經費也不會太多,總是報銷些餐費單據感覺總有點那個,當然,如果上級部門和稅務部門能認可的話,也就無所謂了。再次,如果其他渠道行不通,或不能全部解決的情況下,我看只有在業務招待費里列支了。另外,如果您全年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在不超定額的情況下(酒店應該能作到這一點吧),就完全沒有必要在培訓費列支,或想其他方式來處理了,畢竟和業務招待費用沒有什么不同,稅法給的政策為什么不用呢?最后,如果您想利用其他途徑解決的話,我看也就沒有討論的必要了。——隔行如隔山,胡亂說些,不對之處還望能批評指正。
熱心網友
一般來講只有列入業務招待費,但由于實際情況你們最好和稅務部門講清楚,現在講靈活也可能給你們開支.
熱心網友
個人認為可以計入生產成本,列入培訓費也可以。
熱心網友
不做業務招待費那就是培訓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