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十月底談的,可是他和他的前女友十一月去打了一個孩子,后來在今年的三月她來找我,我才知道所有的事情,不然我根本不知道事情的真相,象個傻瓜一樣被瞞著。我很生氣,但是后來我原諒了他,因為我已經愛他三年了。她還為他自殺過,我好郁悶那,他說他們去年八月分的,她說他們是今年過年分的。我不是第三者,我根本不知道。他說她纏他,他說她人不好,心計太重,可是我最無辜的受傷最重。他朋友說他最后選的是我,一直是我,說她太壞,別相信她的話,可是好多事情他也承認了,比如有個孩子。我很難過,很難過啊,后來好多了,他說他再也不傷害我了,再也不離開我。永遠愛我。并且他帶我見了他的父母。但是現在總為小事吵架,哎!他是84年10月21日,我是85年11月16日,我和他真的合適嗎???
熱心網友
事在人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