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做過一公司的代理商,后來該公司老板攜款跑了.后來了解到該公司并沒有注冊資金!而我提供給客人的服務我無力承擔也就終止了.我想問我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和多少資金的賠償?

熱心網友

如果你與客戶的服務合同是以你公司的名義簽定的,你無需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以你個人的名義簽定的,這里就不存在代理問題了,你應直接對你的客人承擔責任。 另外,你的上家公司可能構成詐騙,建議你立刻報警,你的損失或許能得到彌補。

熱心網友

同意從概念上看,代理商的基本條件是: 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個人或企業單位; 可以獨立為您所發展的用戶開據合法有效的服務票據; 可以為用戶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與咨詢服務; 應當擁有固定的服務場所; 具有便利的上網通訊條件及必要的設備。 代理商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制造商的產品/服務),但賺取傭金(提成)。代理商的利潤則主要來自于銷售利潤、返利、安裝和維修服務等。綜上,盡管該公司老板攜款跑了。該公司也沒有注冊資金,但由于你代理了該公司的產品,所以,有關該公司產品的所有售后服務等,還需由你來負責,一旦發生糾紛,你還可能承擔連帶責任。建議你盡快到工商局查清該公司的出資情況,若真沒有注冊資金就辦出了營業執照,你可以工商局的不作為提出行政訴訟,要求工商局賠償因該公司虛假出資給你造成的損失;如果該公司沒有經過工商注冊,你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請求立案查處該公司的詐騙行為;還可以向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該公司賠償你們因代理其產品造成的損失。。

熱心網友

原則上是一致的。因為法律沒有界定自然人和法人進行代理活動的區別。因此一般情況下,法律后果直接屬于委托人。老板逃跑是詐騙行為,你若沒有過失與過錯,不用承擔責任。

熱心網友

我只知道保險代理人犯的錯誤由保險人承擔!保險代理經紀人犯的錯誤自己承擔!不知道其他的代理人是這樣伐!

熱心網友

不一樣。代理人是在被代理人的規定權限內行使代理權的,你只要在代理權內行使代理權,一切責任由被代理人承擔,也就是說你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如果你超越了代理權,那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代理商是指代理某個商品的經營權,作為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你代理了該公司的產品,所以,由你提供給客戶的所有產品和售后服務等,都由你來負責。但是如果是商品的質量問題,那么廠家就具有連帶責任。而你現在的情況是違約,根據合同法,你將承擔違約責任;至于你的上家對你造成違約,還是構成犯罪,是由你去向他提出賠償或提起訴訟。

熱心網友

1.首先,如果是以你公司名義與客戶的合同,應由你負責,如果以你上游公司簽訂的合同,責任由他負責。2.如果由你公司簽訂的合同責任是:如果是有限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即公司余額清償債務不足的,不再向股東索要債務。如果是個體工商戶,要承擔無限責任,即無力承擔債務的,應劃歸個人欠款。如果是個人行為,恐怕法律不會支持你。3.不管誰承擔責任,你都要立即報警。你的供應商屬于詐騙。如果以你公司的名義給客戶簽的合同,找到他之后,他必須承擔給你賠償的義務,由你再賠償給你的客戶。如果是以他的名義與客戶簽訂的合同的話,則由他承擔全部責任。 你有義務協助將賠償款項送達客戶。

熱心網友

代理人和代理商概念就不一樣,法律責任也不一樣。

熱心網友

不一樣。

熱心網友

如果你是直接提供服務,并以你的名義訂有合同,你須按合同承擔責任。如果你是經辦人或代理人身份,你無須承擔合同義務,該義務由合同主體承擔。如該事件構成犯罪,則你須協助有關部門破案。

熱心網友

從概念上看,代理商的基本條件是: 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個人或企業單位; 可以獨立為您所發展的用戶開據合法有效的服務票據; 可以為用戶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與咨詢服務; 應當擁有固定的服務場所; 具有便利的上網通訊條件及必要的設備。 代理商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制造商的產品/服務),但賺取傭金(提成)。代理商的利潤則主要來自于銷售利潤、返利、安裝和維修服務等。綜上,盡管該公司老板攜款跑了。該公司也沒有注冊資金,但由于你代理了該公司的產品,所以,有關該公司產品的所有售后服務等,還需由你來負責,一旦發生糾紛,你還可能承擔連帶責任。建議你盡快到工商局查清該公司的出資情況,若真沒有注冊資金就辦出了營業執照,你可以工商局的不作為提出行政訴訟,要求工商局賠償因該公司虛假出資給你造成的損失;如果該公司沒有經過工商注冊,你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請求立案查處該公司的詐騙行為;還可以向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該公司賠償你們因代理其產品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