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5年多了,沒有還利息,還有法律訴訟實效嗎
熱心網友
說得太簡單了.我國民法通則確實規定了訴訟時效為2年,特殊情況下為1年,也有2年.其中借款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但是,法律還規定了訴訟時效中斷情形及訴訟時效中止情形.一旦發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得重新計算.在借款糾紛里,只要債權人(銀行)向你催收過借款,則構成訴訟時效中斷,每一次的催收均構成時效中斷,自中斷之日起,時效又得開始計算,還是2年.所以,是否已經超過訴訟時效,還得看銀行是否向你發過催款通知書.如果有,則可能構成時效中斷,就不存在時效中斷問題.我辦過的借貸案件不下百件,涉及銀行的借款糾紛,一般都有催款通知,均構成時效中斷.銀行現在有專門的法律顧問,對訴訟時效的防范把關得很嚴,我想不會存在你貸款了還不找你要錢的情況發生.
熱心網友
沒有還利息,還有本金在,只要還在貸款償還期內(即尚在超過約定的償還期兩年時效內),就仍然具有法律效力,照樣可以追討貸款并加大違約懲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