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報上看到一個消息,說從12月1日起男女職工的退休年齡要一樣,有這個說法嗎?
熱心網友
我好像也看到過,不過在今年養老保險中規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參加養老保險的人員其退休年齡為:男,60周歲。女,55周歲。2005年1月1日之前的退休年齡仍為:男,55周歲。女50周歲。目前為止,還沒有真正的政策推出,只是一個計劃而已。
熱心網友
那報胡說八道
熱心網友
沒定呢
熱心網友
目前還沒有正式的說法。
熱心網友
好象婦聯提了好幾年,都被否決了。表面上看來,這個提議有利于貫徹憲法規定的“男女平等”原則,但在實際執行層面,這個政策的受惠者是機關事業單位有較穩定工作崗位的婦女,受害者則是普通的下層勞動婦女,因為女職工四十歲以后下崗的很普遍,如果退休年齡延后的話,意味著她們要更晚享受到退休的待遇。所以,處理這個問題不能一刀切,區別對待比較好。
熱心網友
沒有新規定,仍照原規定執行。工人50歲退休,干部55歲退休。工人特殊工種45歲退休。高級知識分子可延長到60歲退休。
熱心網友
NO
熱心網友
標 題:關于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有關問題的通知 【頒布單位】: 【頒布日期】:2003-07-01 【正 文】: 所屬類別[養老保險] 文號:勞社秘[2003]169號 各市勞動保障局: 近來,各地反映在辦理企業女職工退休時,對按照工作崗位確定女職工退休年齡的問題較難把握。根據勞動部辦公廳勞辦發[1994]169號和勞動部勞部發[1995]309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現對我省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確定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國有、集體企業中原為干部身份的女職工,已經到工人崗位連續工作滿二年,且達到50周歲(含、下同)以上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女工人的退休條件為其申請辦理退休。 原為干部身份的女職工,年齡達到50周歲以上,有下列情況即:下崗進中心領取基本生活費、與企業協議保留養老保險關系、辦理企業內部退養、因企業破產或解除勞動合同失業均滿二年以上,下崗出中心后未能再就業的,經本人申請,可按照女工人的退休條件辦理退休。從事特殊工種的女職工提前退休仍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二、原身份是工人的女職工,已經聘用到管理(技術)崗位連續工作滿二年以上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女干部的退休條件為其申請辦理退休。 三、企業應對本企業女職工現工作崗位按照管理(技術)崗位和工人崗位作出劃分。國有企業中原由干部或聘用制干部擔任的工作職位以及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工作職位,原則上確定為管理(技術)崗位,不在上述范圍的一般確定為工人崗位。企業應根據以上要求,將工作崗位設置情況報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查,并作為本企業女職工退休條件認定的依據。女職工調換工作崗位,應按規定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四、用人單位弄虛作假為女職工辦理提前退休或延期退休,經查實后應予糾正。 五、按以上規定辦理女職工退休時,其繳費年限計算到申報退休時止,基礎養老金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均以申報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和計算基數?;攫B老金從退休的次月起發給。 六、非公有制企業和已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女職工退休條件可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七、本通知從2003年7月1日起執行。 安徽省勞動保障廳 二○○三年七月四日 。
熱心網友
是有這樣的消息。怎么了嗎?
熱心網友
不可能.國家要權衡養老金的發放和就業問題,這是相矛盾的.所以必須權衡!謝謝你的提問!
熱心網友
沒有確定。
熱心網友
那個報上看到的?好象只是提議,現在最起碼先解決女工人和女干部退休年齡不同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