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母親生活不在一起,相距在百公里以上,有一次回家探親返回時,單位只給我差費報銷車費和住宿費.他們說有規定,但我沒有看到這個規定.不知道這個規定出自何處.請知道者明示.

熱心網友

1981年3月14日國務院關于公布《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通知(國發〔1981〕36號).另外,有的省市也根據這個文件做了一些規范性的規定.比如上海,江蘇等等.你自已需要明確的是,請注意你在休假過程中也有工資待遇.

熱心網友

你們單位還真善良啊,我從來沒有報過。你可以去查查勞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