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8,老婆23,女兒10個月,結婚3年.我住江蘇南部,她住江蘇北部,她的戶口還沒遷到我戶口所在地,女兒戶口跟我一起,要是我們離婚的話孩子判給誰?(工資兩人差不多,離婚后她在這里沒住房,只能住宿舍,孩子可以放娘家)>她提出不要孩子,可是我年紀這么大,家里條件又不好,就是不帶個孩子,另組建家庭也很困難.她年紀清,而且又漂亮很容易組建家庭的.離婚是我們雙方都同意的>請問就以上情況,1.孩子判給誰的多? 2.為什么孩子判給女方,男方要出撫養費;而孩子判給男方,女方就不出撫養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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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南方沒房子,但不代表她在娘家沒房,法院應該不會因為考慮這個而不把10個月的孩子判給她,因為離婚后,她可以帶著孩子回娘家那邊找工作的.所以孩子給她的機率大些.只是不明白你為什么不想要自己的孩子,她可以說年輕不懂事,你~~我就想不通了,換個男孩子你是不是就搶著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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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這么小基本上是判給女方的,假如判給男方而女方有固定收入的話也要出撫養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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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黃金年齡,還怕 養不起寶寶!真是一點愛心都沒有,自己的骨血呀!這樣子,寶寶跟你們誰都不會好,送人吧,找個好人家.也許你們的目的就是等別人講出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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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生子都太早了,苦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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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孩子給女方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孩子還在哺乳期,孩子更需要母親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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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歸屬常常是離婚的一大焦點,為此展開的爭奪戰往往使雙方都頭破血流。事實上,有關離婚后孩子的歸屬問題在法律上是有案可查的。 一、什么情況下,法院將孩子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較大 1、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2、孩子雖然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3、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4、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7、十周歲以上的孩子愿意隨母親生活的。 二、什么情況下,法院將孩子判歸男方的可能性較大 1、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2、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3、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幾率較小,而女方卻處于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 6、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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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還是你要吧,這么小的孩子跟著那樣的母親也不會幸福到哪里去。孩子是無辜的,畢竟是親生女兒,要多為孩子的成長考慮考慮,要不當初還不如不要呢! 你這個父親也不合格,竟然為了女方不要孩子而也想把女兒拒之門外.女方主動不要孩子,這對于一個有愛心的父親來說,還求之不得呢! 你們這樣的父母太自私了,只考慮自己的利益,實在不行,把孩子送人算了,找個好人家,也比跟著你們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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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管是判給那一方,另一方都必須要出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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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孩子好。。。。。。不知怎樣說我父母也離婚都沒說不要我你家孩子還這么小,父母就都不想要早知這樣,你們何必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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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不起就不要養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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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判給女方的機會會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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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連三十歲都不到怎么說年紀大呢?你又不出撫養費,又不要孩子,只是想再婚困難,就算你以后會組織家庭能夠維持多久呢?原配的夫妻,親生的孩子你都處理不好,怎么敢保證以后會有好的家庭呢?你沒有責任心,如果你是個有志氣的男人就會把孩子留住,而且會有信心有個好家庭,否則你永遠不會有安穩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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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出于對住房及今后孩子的教育(戶口問題)等因素的考慮,孩子判給男方的可能性較大,但最終判決還要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另外,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有經濟收入的,應負擔一部分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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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太小,一般應是法律尊重女方的意思,如果她不想要,就有可能判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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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時,會為孩子找一個生活、條件相對較好、較穩定的歸宿。按你所說,應判給你(不排除法律以外因素)。如女方有固定收入,應支付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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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們可能性懷疑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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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講應該給女方,可你的情況,判給你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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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誰這孩子都挺可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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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才10個月大須要母親的細心照顧;而男方都會比較粗心要是你們還可以協調的其實不論判給哪一方都要付出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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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竟然可以這么冷血不要自己骨肉,實在是少見!既然她這樣決定,那小孩跟著她也不見得可以得到母愛。建議你找位專業人事詢問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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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才10個月應該判給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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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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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男方,至于扶養費是兩人一起負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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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女方多,你的情況可能給你2)另一方也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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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好小給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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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吧,女兒疼爹;再說,再生一個,你還得養倆;反正都是你出錢,就帶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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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各自檢討一下,真是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嗎?我周圍也有很多人有了愛情的結晶后,反而遺失了愛情,不過這都是暫時的,就看你們怎么溝通,怎么來經營一個家庭,我和老公也曾經兩次公堂相見,所有人都以為我們會離婚,但我們現在過得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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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概率大,但就你目前情況,判給你的概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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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判給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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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才10個月。估計還沒有斷奶呢,象這樣的情況孩子一般都是判給女方的。不管是誰拿到孩子,另一方都有義務需要付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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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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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一個男人,為一點贍養費而不想要孩子,真是太什么什么了!做為你們的孩子真可憐。如果我是你妻子,我就是要飯也要把孩子拉扯長大。孩子是自己血脈的延伸啊!你舍得丟下這個用自己的生命和血鑄就的骨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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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理你這種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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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一色的回答比較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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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給男方的機會多點。如果你對孩子的撫養確實有困難的話,可以要求對方付出合理的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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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母親的可能性大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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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你哦~~現在離婚孩子肯定會判給你前妻的 ,孩子還在哺乳期呢。 做為一個男人,孩子是你和老婆共同的結晶就不要為撫養費再執迷了,只看判多少,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來看吧。呵呵,記住 自己是個男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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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高貴的悅樂在有健康的內臟,強健的筋肉與爽快的精神.沒有了第三者,一切道德的經濟的就都不能獲得.所以,孩子是一種精神支柱,不要一味著眼于上方,模仿他人.能著眼于下方的,才是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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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給你的可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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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是小孩他想跟誰就跟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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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 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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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很少看到不要孩子的父母,如今離婚一般都是夫妻爭孩子爭得面紅耳赤大打出手的。正常情況下,如果女方要孩子,應該會判給女方。但是,男方要負擔生活費的一半,以及孩子今后的所有開支的一半,比如孩子生病看病的費用,上學的費用等等之類。(生活費另算)看來,你們這對夫妻,都不咋的,居然兩個都不要孩子。重新學會做人才是。懂愛的人才值得愛。如今這樣子,再找配偶,只怕也是物以類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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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沒斷奶的話,是不能離婚的,如果女方提出離婚,倒是可以,但贍養費她肯定得出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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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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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出于對住房及今后孩子的教育(戶口問題)等因素的考慮,孩子判給男方的可能性較大,但最終判決還要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另外,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有經濟收入的,應負擔一部分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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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判給女方的機會會大些。因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司法解釋規定,哺乳期內的子女隨母方的原則。 孩子不管是判給那一方,另一方都必須要出撫養費。因為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雖然離婚了,但子女還是雙方的子女,這在法律上是不能改變的。只不過撫養費的多少可以根據另一方的經濟條件或雙方協商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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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給你的可能大,女方有工作有收入來源也要出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