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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對于整個字宙有多重要呢?缺少任何有意識的居住者的宇宙能否存在呢?物理定律是否為了允許意識生命存在而特別設計出來的呢?我們在宇宙的空間或時間中的位置是否有任何特殊的地方?這些就是所謂人擇原理所討論的問題。該原理有許多形式。(見貝婁和提普勒1986。)這些討論中最被廣泛接受的僅僅是意識(或“智慧”)生命在宇宙空間——時間中的定位。這是弱人擇原理。這種論證可以用來解釋,現在地球上的條件為何剛好適合于地球上(智慧)生命的存在。如果條件不是剛好,我們不應發現自己現在處在這個地方,而是在別的什么地方,在其他適當的時間。布蘭登·卡特和羅伯特·狄克非常有效地利用此原則解決了困惑物理學家許多年的問題。這問題是關于從觀察發現的物理常數(引力常數、質子質量、宇宙年齡等等)之間保持的各種令人驚訝的數值關系。令人不解的是,有些關系只有在現代地球歷史才成立,所以我們剛好生活在這非常特殊的時期(大概幾百萬年!)。后來卡特和狄克用下列事實來解釋:這個時期同被稱為主序星(如太陽)的生命周期一致。在其他任何時期,按照同樣的論證,四周就不會有智慧生命來測量討論中的物理常數,所以這種巧合必須成立,因為只有在這巧合成立的特定時刻四周才會有智慧生命!強人擇原理牽涉得更廣。在這情形下,我們不僅關心自己在這宇宙中,也關心在無限個可能的宇宙中空間——時間的定位。我們現在可以回答為什么物理常數或一般物理定律要特別設計才能使智慧生命得以存在。其論證是,如果這些常數或定律是不同的,則我們就不應該處于這個特定宇宙中,而應該處于其他宇宙中!依照我的意見,強人擇原理有個可疑的特征,好像只要理論家提不出更好的理論去解釋觀察的事實,就會提出強人擇原理(也就是在粒子物理理論中,粒子的質量是沒有解釋的,人們因而斷言,如果它們的數值和被觀察到的數值不同,則生命便不可能存在,等等)。另一方面,假定人們小心地使用弱人擇原理,我覺得它是無懈可擊的。由于使用人擇原理——不管是強的還是弱的——人們可以嘗試展示,由于知覺生物,也就是“我們”,必須存在以觀察世界的這一事實,意識的存在便是不可避免的,所以人們不必像我以前一樣,去假定知覺具有任何選擇優勢!我的看法是,這個論證技術上是正確的,弱人擇原理的論證(至少)能為意識不需自然選擇的幫忙而存在提供原因。另一方面,我相信人擇論證不是意識演化的真正(或僅有)原因。從其他方向有足夠的證據使我信服,意識具備強而有力的選擇優勢,而且我認為人擇論證是不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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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擇宇宙學原理(簡稱人擇原理)由鮑羅和泰伯拉提出。這條原理很復雜,但簡而言之,即謂正是人類的存在,才能解釋我們這個宇宙的種種特性,包括各個基本自然常數。因為宇宙若不是這個樣子,就不會有我們這樣的智慧生命來談論他。而人擇原理其中又分為弱的人擇原理和強的人擇原理。弱人擇原理認為我們生存在眾多個宇宙演化模型中一個,假如我們不是身處現在這模型,即宇宙會以不同方式演化,我們也不會在這里。而強人擇原理就更肯定宇宙一定會生出有智慧生物,不允許宇宙以其他不能夠令我們生存之選擇出現。當我們出現后,文化將會以一種有智慧的形式存在下去并傳遍宇宙,并終會達到極點和其他宇宙進行交流。多數物理學家都不大喜歡強人擇原理。這個原理采取的觀點同完美宇宙學原理正好相反,宣稱人類是在一個特定時期觀察著宇宙的,盡管目前的宇宙從空間任何點看去顯得一樣。假設這個特定時期是因為需要產生那些有利于生命演化的特殊條件,比方說,假如宇宙比現在熾熱得多或稠密得多,星系就不能形成;假如引力的強度和我們的觀測值大不相同,行星系統就不能形成,或不適合于我們所知的生命形式存在。現已查明,地球的年齡和天文學家發現的最老恒星或星系的年齡相仿(頂多差4倍),這畢竟是一個驚人的符合。人擇宇宙學原理用“許可”來解釋這種相似性。宇宙本來可以比它實際的情形不規則和無序得多。人擇宇宙學原理斷言,若是那樣的話,各種條件就不能容許生命存在了。因此,作為觀察者,我們是生活在一個非常特殊的宇宙中,并且這個宇宙必須是均勻各向同性的。“人擇”是一個非常基本的論據,因為它試圖對哥白尼宇宙學原理作出解釋,而后者幾乎是所有有生命力的宇宙論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