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貨幣基金之間是如何轉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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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轉換費及轉換份額的計算: 1、基金轉換費:轉換費率為0。2%;優惠活動期間費率見相關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不違背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之前提下,調整上述收費方式和費率水平,但最遲應于新收費辦法開始實施前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公告。 3、基金轉換的計算公式: 轉出金額=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單位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轉換費=轉出金額×基金轉換費率 轉入金額=轉出金額-基金轉換費 轉入份額=轉入金額÷轉入基金當日單位基金資產凈值 注:轉出金額、轉換費的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在轉出基金資產中列支。轉入份額的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在轉入基金資產中列支。 4、基金轉換業務舉例: 某投資者將其持有的盛利精選基金10,000份轉換為盛利配置基金。假設轉換申請受理當日盛利配置基金的單位資產凈值為1。002元,盛利精選基金的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為0。9526元,當日適用的轉換費率為0。2%。則 轉出金額=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盛利精選)當日單位基金資產凈值 =10,000。00×0。9526 =9526元 基金轉換費=轉出金額×基金轉換費率 =9526×0。2%=19。05元 轉入金額=轉出金額-基金轉換費 =9526-19。05=9506。95元 轉入份額=轉入金額÷轉入基金(盛利配置)當日單位基金資產凈值 =9506。95 ÷1。002=9487。97份 (二)基金轉換業務規則 基金轉換采用“份額轉換、未知價”原則,轉出、轉入均以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轉出金額與轉入份額。 轉換費計算采用單筆計算法。投資者在T日多次轉換的,單筆計算轉換費,不按照轉換的總份額計算其轉換費用。 基金轉換費按照須轉出份額對應的基金轉換費率計算費用,并向轉出方收取。 基金轉換只能轉換為同一基金賬戶下的基金份額。 投資者辦理基金轉換業務時,轉出方的基金必須處于可贖回狀態,轉入方的基金必須處于可申購狀態,已凍結份額不得申請基金轉換。 經轉換后的基金份額在贖回時,按轉入基金的規定贖回費率計算贖回費用,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基金公告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經轉換后的基金份額持有時間從轉換確認日開始重新計算。 投資者提交申請的基金轉換份額不超過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份額。如果投資者的基金份額余額高于1000份,投資者轉換的最低份額為1000份基金份額,投資者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轉換,但某筆轉換導致投資者在某一銷售機構的基金單位余額少于1000份時,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的基金單位必須一次性全部轉出。如果投資者的基金份額低于1000份(含1000份),投資者轉換時必須一次性轉換全部基金份額。 基金轉換和贖回在計算巨額贖回時同時計算,轉出視同贖回。 T日的轉換申請可以在T日規定的正常交易時間內撤消。登記結算中心在T+1日對投資者的T日轉換申請進行確認。投資者于T+2日可查詢轉換申請確認結果。 (三)暫停基金轉換的情形及處理: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暫停部分基金或全部基金的基金轉換業務: 1。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證券交易場所在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3。因市場劇烈波動或其他原因而出現連續巨額贖回,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暫停接受該基金單位轉出申請。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已載明或獲中國證監會批準的特殊情形。 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一天但少于兩周,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轉換時,本基金管理人將提前一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轉換公告。 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兩周,暫停期間,本基金管理人每兩周至少重復刊登暫停公告一次。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轉換時,本基金管理人將提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連續刊登基金重新開放轉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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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轉換費及轉換份額的計算: 1、基金轉換費:轉換費率為0。2%;優惠活動期間費率見相關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在不違背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之前提下,調整上述收費方式和費率水平,但最遲應于新收費辦法開始實施前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公告。 3、基金轉換的計算公式: 轉出金額=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當日單位基金資產凈值 基金轉換費=轉出金額×基金轉換費率 轉入金額=轉出金額-基金轉換費 轉入份額=轉入金額÷轉入基金當日單位基金資產凈值 注:轉出金額、轉換費的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在轉出基金資產中列支。轉入份額的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在轉入基金資產中列支。 4、基金轉換業務舉例: 某投資者將其持有的盛利精選基金10,000份轉換為盛利配置基金。假設轉換申請受理當日盛利配置基金的單位資產凈值為1。002元,盛利精選基金的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為0。9526元,當日適用的轉換費率為0。2%。則 轉出金額=轉出份額×轉出基金(盛利精選)當日單位基金資產凈值 =10,000。00×0。9526 =9526元 基金轉換費=轉出金額×基金轉換費率 =9526×0。2%=19。05元 轉入金額=轉出金額-基金轉換費 =9526-19。05=9506。95元 轉入份額=轉入金額÷轉入基金(盛利配置)當日單位基金資產凈值 =9506。95 ÷1。002=9487。97份 (二)基金轉換業務規則 基金轉換采用“份額轉換、未知價”原則,轉出、轉入均以T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礎計算轉出金額與轉入份額。 轉換費計算采用單筆計算法。投資者在T日多次轉換的,單筆計算轉換費,不按照轉換的總份額計算其轉換費用。 基金轉換費按照須轉出份額對應的基金轉換費率計算費用,并向轉出方收取。 基金轉換只能轉換為同一基金賬戶下的基金份額。 投資者辦理基金轉換業務時,轉出方的基金必須處于可贖回狀態,轉入方的基金必須處于可申購狀態,已凍結份額不得申請基金轉換。 經轉換后的基金份額在贖回時,按轉入基金的規定贖回費率計算贖回費用,基金管理人在相關基金公告中另有規定的除外。 經轉換后的基金份額持有時間從轉換確認日開始重新計算。 投資者提交申請的基金轉換份額不超過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托管的基金份額。如果投資者的基金份額余額高于1000份,投資者轉換的最低份額為1000份基金份額,投資者可將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轉換,但某筆轉換導致投資者在某一銷售機構的基金單位余額少于1000份時,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的基金單位必須一次性全部轉出。如果投資者的基金份額低于1000份(含1000份),投資者轉換時必須一次性轉換全部基金份額。 基金轉換和贖回在計算巨額贖回時同時計算,轉出視同贖回。 T日的轉換申請可以在T日規定的正常交易時間內撤消。登記結算中心在T+1日對投資者的T日轉換申請進行確認。投資者于T+2日可查詢轉換申請確認結果。 (三)暫停基金轉換的情形及處理: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暫停部分基金或全部基金的基金轉換業務: 1。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基金無法正常運作。 2。證券交易場所在交易時間非正常停市,導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計算當日基金資產凈值。 3。因市場劇烈波動或其他原因而出現連續巨額贖回,基金管理人認為有必要暫停接受該基金單位轉出申請。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已載明或獲中國證監會批準的特殊情形。 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一天但少于兩周,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轉換時,本基金管理人將提前一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轉換公告。 如果發生暫停的時間超過兩周,暫停期間,本基金管理人每兩周至少重復刊登暫停公告一次。暫停結束基金重新開放轉換時,本基金管理人將提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連續刊登基金重新開放轉換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