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剛剛接手一個安裝業的會計,我看了一下11月發生的業務,開具了一張四萬多的安裝工程發票,是九月份做的工程收入,同時收到一張2萬多的發票,是別的安裝公司給我們開具的工程發票,是八月份發生的,我們也付了款,九月份的收入沒有確認,于本月開發票時確認,那么我這個月應交營業稅計稅額是不是可以用4萬多減掉2萬多后的差額計稅,另外還收到其它安裝公司開來的一張發票,但是所對應的工程還沒完工,這個也能抵這個月的營業稅的計稅額嗎?請幫忙,謝謝!
我是剛剛接手一個安裝業的會計,我看了一下11月發生的業務,開具了一張四萬多的安裝工程發票,是九月份做的工程收入,同時收到一張2萬多的發票,是別的安裝公司給我們開具的工程發票,是八月份發生的,我們也付了款,九月份的收入沒有確認,于本月開發票時確認,那么我這個月應交營業稅計稅額是不是可以用4萬多減掉2萬多后的差額計稅,另外還收到其它安裝公司開來的一張發票,但是所對應的工程還沒完工,這個也能抵這個月的營業稅的計稅額嗎?請幫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