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朋友從我這里借了錢,也打了2個借條。但現在找不到她人了,早就過了借條上的最晚還錢時間了,該怎么辦呢?

熱心網友

如果他結婚了,找他的另一方要錢。或者去報案要求尋找這個人。

熱心網友

找他父母打聽下落喲,不至于家人不知吧。

熱心網友

法律上規定的訴訟時效(如果你想打官司的話),對于借款應該是兩年,即從應該還錢的最后一天起計算,超過兩年時間,就喪失訴訟請求權,但是如果你在這段時間里到法院起訴,可以引起訴訟時效中斷,重新計算時間。

熱心網友

沒辦法自認倒霉吧要是數額不多就算免的最后頭還比身子重

熱心網友

沒辦法,就是到法院告,也得找到人呀。如果你不當他是朋友了,而且金額特別大,可以到公安部門報案,請公安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