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規模很小的商業企業,申報等一直是零申報,就一些費用票,而且有銷售時也不開票的.因對外宣稱未營業,那些費用是做入管理費用,還是長期待攤費用.已經開辦半年多了,如果一直做待攤費用,會不會太難看,如果做入管理費用,利潤一負的,一點銷售也沒有,會不會有什么問題?

熱心網友

既然起了已經辦理了稅務登記,最好按你的實際經營情況做帳.從你所說的情況來看,你單位已經有營業了.只是未開票而已.貨物移動視同銷售.被查出來還要交滯納金甚至罰款.因此,應向"民生"所說的那樣,遵從會計準則方面的規范,實事求是地準確反映經濟業務,這樣做有利于企業本身的經營管理和逐步發展.

熱心網友

就在開辦費用里反映,等什么時候開票了再一次性進費用,沖減利潤就可以了.

熱心網友

納稅人只要取得了應該納稅的收入或者發生了應該納稅的行為,就已經產生了法定的納稅義務。這與是否宣稱營業沒有關系。納稅人是否對外宣稱營業沒有與納稅相關的法律意義。 至于企業怎樣做帳,應當遵從會計準則方面的規范,實事求是地準確反映經濟業務發生和增減變化的來龍去脈,這樣做有利于企業本身的經營管理和逐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