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名下的財產,在有病的情況下應誰來繼承,是女兒還是兒子,如已在兒子名下,女兒是否有權爭奪。我與老公一直與婆婆生活在一起,她生活很獨立所以在錢款方面一直自己保管,但自從于2004年得腦梗塞之后,將所有存折交于我老公代管,我老公有一姐姐,今年夏天開始就一直想要分家產,我想問的是房子是我婆婆的名字她(姐姐)能分到多少財產,還有一個存折已由婆婆將名字改成我老公的名下,她還是否有權爭奪,如果真要分家產的話她應該能分到多少,因為她一直都沒孝順過我婆婆只有在缺錢的時候才會出現,我婆婆已經讓她氣病很多次了,我不想把我婆婆辛苦賺的錢都給這樣一個不孝的女兒,所以我想請問如果依法律程序會得到怎樣的解決。

熱心網友

都不孝順,人還在,就討論遺產,真不象話

熱心網友

你婆婆還活著呢,你就想要繼承?難道天下就沒有對婆婆真心好的兒媳嗎?理論上在你婆婆百年后你丈夫和他姐姐都有同等的繼承權利

熱心網友

第一,你們都不孝,母親只是有病而已!第二,兒子\女兒都可以繼承,女兒可以爭奪!

熱心網友

人還活著談不上繼承的問題,如果你婆婆對她也不滿意,就應該立遺囑剝奪她的繼承權,最好用公證的。現在就是用你老公的名字立的存折如果只是代管的,也應該是你婆婆的財產。根據繼承法,被繼承人的所有財產包括:房子和存款應該都應該一人一半,有遺囑的根據遺囑決定,如果有幾份遺囑,以有公證的為準。

熱心網友

現在談不上繼承.如果你婆婆沒有遺囑,現在又不能立遺囑,將來的分配應該是這樣的:房產各一半,都知道的錢材各一半.至于效順的多少不好價定,如沒多少就別爭了.另外,能協商解決就不要走法律程序,那要花很多錢的律師費,訴訟費.比如10萬的標的,就要6000元以上的費用.省下來干什么不好啊.

熱心網友

  1?,F在還不存在繼承的問題,繼承只在被繼承人身故后進行。  2。你婆婆現在意識清不清楚?能否說話?如能,就由她自己來決定遺產的分配,如果她愿將所有財產都留給你們,可以請公證人員到場作遺囑公證,將來“他姐姐”就不能分到遺產了;如果你婆婆原意分給她女兒一定的財物,那也是沒辦法的事?!   ?。如果你婆婆現在已經不能自主表達自己的意愿(喪失意識),按你所說的,第一,那筆存款“他姐姐”不大容易爭得去。因為,存折已經在你老公的名下。一般說,你婆婆的存折如果沒有她本人的同意,銀行是不能隨便換到另一個人的名下的。這可以理解為你婆婆的贈與行為。第二,其余存款是你婆婆的名字,“他姐姐”有權繼承(除非由你婆婆通過遺囑來剝奪)。如果“他姐姐”懂法的話,她可以請求法院財產保全(凍結存款),還可以請求法院調查,讓銀行提供你婆婆的存款資料(由她提供線索)。當然,“他姐姐”對你婆婆的存款完全不知情,或者提不出你婆婆有存款、有多少存款、存在那家銀行等等,那就對她不利了。第三,你婆婆的房產,他姐姐有權參加分配。至于你談到他姐姐對你婆婆未盡贍養義務,你們可以在法院提出“多分得遺產”的主張。 最好是,與“他姐姐”協商解決遺產分配問題。你老公和他姐姐畢竟是一母所生,手足之情總比外人強是吧。再說,咱們總不能光靠遺產過一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