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幫我一下,我國的無償獻血到底有沒有"償"?就是無償獻血后,會不會給你發生活補貼?如果要發,請問又是怎么發的,有沒有一個標準?如果是當地的獻血辦不遵守相關法規,該如何向上級反映問題呢?請幫助我,謝謝!!!
熱心網友
沒有補貼吧,都是無償獻血,看各人覺悟了。
熱心網友
沒有,現在都是提倡獻血了,哪還有給補助的,不過如果是單位組織的話應該給一些補貼,自己意愿獻血的話,只是你的一種奉獻精神!!
熱心網友
有補償,很少,幾百元吧,各地不同。
熱心網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十四條 公民臨床用血時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免交前款規定的費用;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可以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免交或者減交前款規定的費用。 無償獻血沒有生活補貼,要說補貼,就是上面規定的可以免交的部分費用。
熱心網友
無償獻血確實無償,血站一分錢也不給獻血者。一般只是給你提供一杯牛奶、一份點心。怕你獻完后低血糖暈倒。至于說有的地方有人能夠賣血,那是因為錢是獻血單位“獎勵”給獻血者的錢。由于大家對獻血存在認識誤區,而一個地區的獻血任務的完成又是通過分解指標下達到各單位的,所以,有的單位職工不愿意獻血時,單位就從社會上找上代獻,然后將本要發給職工的獻血補助轉給代獻血的人。這就叫所謂賣血。
熱心網友
給你一個紀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