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怎的我一做到涉及票據到期日和貼現日計算的企業會計題總是把這兩個日期算錯。我這有一道例題:“某企業2004年4月6日由于銷售產品收到一張面值為100000元,利率為9%,期限為90天的銀行承兌匯票。若該企業與6月4日到銀行申請貼現,貼現率為10%,請計算票據的到期日與票據的貼現所得額。”請問此題的兩種日期怎么算?
熱心網友
一、到期日票據期限遵循一個原則就行,即“算頭不算尾”或“算尾不算頭”,出票日期和到期日只有一天計算在內就對了以你的例子,到期日=90天-4月份剩余天數-5月份天數-6月份天數=90-(30-6)-31-30=5,即到期日是7月5日。這里的關鍵是4月份的天數,用(30-6)就是算頭不算尾(算尾不算頭)的原則,想想看,如果兩頭都算,那么天數就應該是30-6+1。二、貼現天數貼現天數=貼現日至票據到期日實際天數-1,實際上也是算頭不算尾或算尾不算頭的。你的例子,到期日7月14日,貼現日6月4日,那么貼現天數=(30-4+1)+14-1=40天
熱心網友
票據期限按日表示時,就從出票日起的安實際經歷天數計算。通常出票日和到期日,只能計算其中的一天,即“算頭不算尾”或“算尾不算頭”。4月6日劍發的90天票據,其到期日為7月5日。4月24天+5月31天+6月30天=85天(沒算頭),剩下7月5天。貼現日是6月4日,票據到期日是7月5日貼現天數=貼現日至票據到期日實際天數-1=27+5-1=31(天)6月27天,7月5天(不算尾)貼現息=票據到期值*貼現率*貼現天數/360=100,000*(1+9%*90/360)*10%*31/360=880.49(元)
熱心網友
到期日是2004年4月6日后的第90天,7月5日吧貼現日就是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