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各位朋友,收據如下的情況是否可作為報銷呢?駕駛員培訓的收據,金額為:3300元,收據上蓋有培訓中心的報名專用章,如可以的話,是否作入管理費用這個科目呢?請各位幫我出個主意,謝謝!
熱心網友
你說的這種情況,要看是何種原因:如果是本單位職工,原來不是司機,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去參加培訓,擬作司機工作的票據,經領導簽字后可以報銷;如果他從事的職業不是司機這個職業,又未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則不予報銷。報銷應計入管理費中的培訓費。
熱心網友
可以列支。應該在“其他應付款--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上面由位朋友說是:應付工資-教育經費,我感覺不是。職工教育經費是根據工資總額的1.5%計提,提取后應在“其他應付款--職工教育經費”科目核算。你如果沒提取,直接列支,那在年度所得稅匯交時應注意調整。
熱心網友
駕駛員培訓的收據,可否報銷,基于以下條件: 1、收據上是否有省級以上財政部門的收費監制章; 2、所申請報銷的司機是否是本單位的正式員工或者合同員工; 3、支付的費用是否符合物價部門的規定。誠全相符.,當然可以列入管理費用科目核算支出!
熱心網友
應付工資-教育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