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律師我急需你的幫助!我買房子時學校和鎮政府和我們簽有協議,房子如有轉讓應首先轉讓給學校無住房的教師,如離婚我就無房可住,我現在住學校的宿舍,丈夫地位分有宿舍,大約20多平方,無房產證,但每個月要交30多元房租金,還要交水電費。衛生費。還有我們領了結婚證以后他阿姨送他2000元買的彩電算不算夫妻共有財產我們是98年2月12 領的結婚證。電視機是98年下半年買的。我應該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
熱心網友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自的不幸,托爾斯泰的一句話,這是經典的一句話,幸福的家庭當然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都不同的原因造成不幸,這句話真的非常經典,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則各有各自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