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14天的赴美商務旅行,簽證期至9月2日,但邀請方遲遲定不到往返機票,今天告訴我8月26日才能赴美,9月8日回國,即在簽證期后回國是否可以。盼答~~

熱心網友

你的問題不太清楚。我假定你的情況是下面的情況:通常美國使館發的簽證是3或6個月有效(事實上很多探親的老人立刻可以在入境時獲得6-12個月的在美境內滯留許可)。你在簽證有效期內任何時間入境美國都是可以的。在入境的時候美國邊檢會問你要在美國停留多長時間,然后給你另外一個在美滯留許可期限還會給你一張單字上面立刻加蓋帶有時間的一個專用章。你離境的時間超過入境的簽證有效期是沒有問題的-入境的時候美國邊檢官會問你要在美國待多長時間,你只要如實說需要2周就可以。在特別的情況下也許會要你出示有關材料說明為什么要那么長時間,你帶好材料以及邀請方具體負責人的聯系電話以便美國邊檢核實。所以如果你的情況如上所述,那就沒有問題。

熱心網友

申請人在正常情況下,應該在簽證有效期和停留期之內到達和離開前往國。否則,則屬于非法居留。嚴重者, 有可能被罰款、拘留或驅逐出境。申請人如確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長停留期限,應在停留期之內提前向前往國的移民機關提出延期申請。如果理由充分,則有可能獲準延期。如果申請人未在停留期之內提出延期申請,且簽證有效期和停留期均己過期, 而本人又未離開該國,則必須持相應的有效證明材料,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熱心網友

簽證過期是很嚴重的事情,最好向使館咨詢能否延期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