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此單位工作六年了,單位一直不按規定上保險,上保險基數低于我上一年的平均工資。支付的加班費,也不按規定。我找單位,單位態度也很橫。我該怎么辦?請大家幫忙!
熱心網友
按照我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你可以向工會反映,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反映,可以申請調解,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在勞動仲裁后提起訴訟。附《勞動法》相關條文:第八十八條 各級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任何組織和個人對于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第一百條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熱心網友
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訴!
熱心網友
以上各位說的很好
熱心網友
你如果還想留在單位繼續工作,最好的選擇還是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由勞動行政部門督促單位。
熱心網友
按照我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1、你可以向工會反映,要求解決; 2、可以向勞動行政監察部門反映,要求解決; 3、可以申請調解,即由勞動部門主持調解; 4、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5、也可以在勞動仲裁后向法院提起訴訟。 但上述辦法,在你仍舊在崗的情況下,很難實施的,被老板知道了,自然會被炒魷魚的。
熱心網友
有你的理由告他!
熱心網友
去勞動局告
熱心網友
對!您應該維護自身權益。但您需要保留有關方面證據,如勞動行政機關才能及時受理!如您的工資單,您六年的工作證明等等。 勞動仲裁是免費的。
熱心網友
找足證據,到當地勞動部門去告狀吧!
熱心網友
對于企業不上保險的情況可以向工會組織,或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