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有了外遇,并且還在外面和另一個女人生了孩子,而和原配已經有了兩個孩子,他這樣養著兩家人是違法行為還是犯罪?他該受到什么樣的懲罰?
熱心網友
這屬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婚姻法禁止的行為,這種情況下,男方要承擔民事責任。即他與法定妻子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如果他與另外的女子以夫妻名義居住,則構成重婚罪,既要承擔民事責任,又要承擔刑事責任。
熱心網友
是違法行為;是否犯罪,應當具體看他的行為是否符合重婚罪的要件.主要是是否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熱心網友
是,
熱心網友
重婚啊!很簡單!好象重婚罪就是照著你說的行為定的啊!
熱心網友
他的行為只違法了社會公德,因為他并沒有和那個女人結婚,所以,沒有犯罪。最多就是批評教育。我們國家現在婚姻法調整不了這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