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網友的幫助!不知為什么我原來的問題不能補充,只好在這里續上。 女方當然不肯承認病是在婚前患的,她們把神經病說成是精神病可能是為了避免使自己成為法院指定的監護人,也可能是為了多爭些財產。其實我朋友的經濟條件并不好。他說自己現在已經心灰意冷了,也不愿意花冤枉錢去進行鑒定。現在先想辦法立上案,如果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那就等著下一次再起訴離婚,到時候法院就沒有理由不準離婚了。 這種想法可行嗎?請各位網友再幫著分析一下。
謝謝各位網友的幫助!不知為什么我原來的問題不能補充,只好在這里續上。 女方當然不肯承認病是在婚前患的,她們把神經病說成是精神病可能是為了避免使自己成為法院指定的監護人,也可能是為了多爭些財產。其實我朋友的經濟條件并不好。他說自己現在已經心灰意冷了,也不愿意花冤枉錢去進行鑒定。現在先想辦法立上案,如果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那就等著下一次再起訴離婚,到時候法院就沒有理由不準離婚了。 這種想法可行嗎?請各位網友再幫著分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