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純天然纖維含量標識使用管理辦法(暫行)》的規定,純羊絨制品應是用100%純山羊絨制造的產品;為改善制品性能或裝飾效果,允許含有不超過5%的非山羊絨的動物毛纖維,不允許含有其他纖維。也就是說,純羊絨制品至少應該含羊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