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先生分居半個多月了,他不理我我也不理他。但孩子在他那邊,我很想孩子卻看望不了。我很想起訴他,但是考慮到快過年了,而且聽說先起訴的一方會很吃虧。我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這樣拖著對他到是無所謂,可我想孩子都快想瘋了。我該不顧一切的先起訴他嗎?
熱心網友
我一直在關注你的問題,但是你的問題把我搞糊涂了。你的第一個帖子是說生了個女兒他不想要就給你。好象已經在談離婚協議了,那我就只好出了餿注意讓你留下孩子。第二個帖子,你羅列了你們的種種矛盾,看得我們個個義憤填膺,但是我還是對你提出了批評,希望你能理智的處理問題。第三個帖子,我想你要多冷靜冷靜,或許問題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嚴重。矛盾一定會有,可能沒有解決好,我不說是誰的責任,或許沒有到那種非離不可的局面,經過這次也許你們會更加珍惜也會知道怎樣去了解和愛護對方。他現在不給你小孩也許就是有個和好的意圖。例外,還有可能他真是個很有心計的人,料到了你很愛你的女兒,為了達成某種目的而暫時留下女兒。現在你要冷靜,別象小女孩一樣沒有主見,看是不是還有和好的可能,三口之家在一起和和睦睦豈不更好。不是那樣的話,你要更冷靜,收集對你有利的證據,對你以后的官司會有幫助,做好準備,他如果有什么企圖的話這場官司不是一下就可以解決的,說不定拖你個半死。至于孩子的問題,你可以通過一些別的辦法要回來。不要表現出來很急,可以的話和他父母談談,或者知道談不攏,可以見機會在外面”偷“回來。小孩總不至于一天到晚都呆在家里吧。呵呵,又出餿注意了!一切還是你定奪!希望你早日處理好!。
熱心網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什么誰先起訴誰就吃虧的話,你認為你們的感情無法再維系下去的話,那理智的做法就是和他離婚,法院會根據你們的情況對你們的財產做個公正,至于孩子的撫養問題,一般法院是會判給撫養能力比較好的一方,如果你要孩子,而且孩子也很需要你的話,你有能力去撫養,法院會判給你,并且會要求你前夫每月給你兒子撫養費,直到他滿18歲,女人應該要懂得去維護自己的權利,免受痛苦。
熱心網友
先起訴就吃虧是謠傳.沒有的事.你如果想離婚應該去書店看看離婚方面的書,學習一下相關的知識.可以去法院也可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如果都同意離婚而且財產和子女的撫養問題都能協商好,就可以去民政局辦理,這樣方便快捷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