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10個EPSON的硒鼓,假的。經銷商答應給我退,但我不想就這么便宜了他,如果退了就沒事了,明天我也去造假賣假了。找EPSON鑒定也說是假的,但不給出鑒定。問消協說買的太多不歸我管(據說一兩個才管),質量技術監督局說歸工商局管,工商局說誰舉報誰取證,EPSON說只有工商局開信才給出鑒定,每個人都說:你很不走運,但是沒辦法,不歸我管。我只是想找個能說理的地方,為什么這么難?我到底該怎么辦?
熱心網友
你可以去市政府投訴撒!
熱心網友
你是為單位采購還是自己是經銷商? "消費者"應當如何定義在我國法律界還存在爭議,象你這樣的情況不是很好界定. 如果是給單位采購的,也許以消費者的名義起訴還有一定的可能.如果你自己是經銷商,那估計起訴就不能以消費者的名義了. 我不明白為什么EPSON不肯出證明.按道理,他是生產廠家,發現這種情況應當會很樂意為消費者提供證明讓你們去為他打假,因為這樣一來他自己的權益也會得到間接保障啊!
熱心網友
退貨就是啦.如果你非得弄個石落水出的話,恐怕你得去告工商管理局了.因為,作為一個消費者,你購買商品后發現商家銷售假貨,你所需要做的就是第一:退伙或者退錢.第二,向有關部門舉報,由有關部門進行查處.現在,你兩個都已經做到了,但是你還不罷休,想看看售假貨者的下場,然而工商管理局等部門卻行政不作為,你一定要他們查處,則你只能起訴工商局不作為,也即提起"民告官"的行政訴訟了.但是,這恐怕與你的初衷相去甚遠了.如果想要簡便些,向政府部門投訴工商局不作為吧.
熱心網友
這是法學界爭議的題目。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日常消費品的欺詐可要求雙倍返還,你買了10個EPSON的硒鼓,通常不是自用了,所以得不到消法的保護。我個人認為對于這種制假行為應嚴厲制裁,應該讓他們罰款,賠償,直到他們無力再制假為止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