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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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不少銀行對學生優惠,或是規定每年消費滿一定次數就可以不用交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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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銀行在2003年12月8日以前,僅就未償還部分計息,而在此之后修改成全額計息。周凱明認為,工行對《牡丹國際卡章程》的修改,履行了相應的程序,并在修改過程中給予了持卡人充分的選擇,同時提供了非常合理的補救措施,合法合理。第一,就《牡丹國際卡章程》修改事宜及相應的修改內容,工商銀行通過三個途徑通知了廣大持卡人:2003年10月8日在《金融時報》進行了公告;2003年10月13日在工商銀行網站上公告了《致牡丹國際卡持卡人的一封信》;在工商銀行寄送給牡丹國際卡持卡人的對賬單中(2003年10月),附帶了上述網站公告的《致牡丹國際卡持卡人的一封信》。因此,當事人袁先生主張“工商銀行單方面修改了雙方簽字認可的章程后也沒有通知他”沒有任何依據。第二,修改后新章程的生效在首次修改公告之日的60日以后,也就是2003年12月8日,給廣大牡丹國際卡持卡人預留了充分的考慮時間,來決定是否接受新的《牡丹國際卡章程》、繼續使用牡丹國際卡。如果在12月8日新的《牡丹國際卡章程》生效之后繼續使用牡丹國際卡,就應當被認為是持卡人對新章程的認可。第三,在這次修改《牡丹國際卡章程》中,工商銀行向不愿意接受新章程的持卡人提供了公平合理的解決措施:持卡人不繼續使用銀行卡的,按照比例退還所收年費,并辦理銷戶手續。當事人:并沒有收到通知信袁先生:對于工行計息原則的不合理性前面兩篇文章中觀點已經非常明確,不再贅述。由于工作繁忙,沒有在網站和報紙上看到工行的公告;收到了工行2003年10月的對賬單,但當時沒有收到《致牡丹國際卡持卡人的一封信》,目前仍保留著當時的對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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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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