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縣的最低生活保障如何辦理,請詳細說明?
熱心網友
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提出書面申請,如實填報個人或者家庭有關情況,并根據救助機構的告知事項,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街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應當自收到救助申請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后,對申請人所填報的有關情況以及申請人個人或者家庭的實際生活情況進行核查,并提出核查意見,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申請30日之內,對申請作出準予救助或者不予救助的決定。決定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并報送區、縣民政部門備案;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