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工資和利益問題
熱心網友
首先《勞動法》就是一部問題法,用于模糊、可操作性不強;其次當政者從來都沒有把勞動者當一回事,中國有的是人,不愁沒勞動者,要不然,不法用人單位也就不會有恃無恐地暗無天日地加班加點、肆意拖欠甚至干脆賴掉不給勞動者的血汗錢!如果當政者真的要嚴格貫徹、實施《勞動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條例的話,勞動局的人只要晚上到處看看什么事實真相就出來了,非得要勞動者去舉報(一般還會遭到白眼、不理和沒有證據而給予拒絕)?還有,從目前這個非正常的社會結構來看,以當政者的鼠目來看會認為其利益的獲得大多數來源于用人單位而非勞動者,所以用人單位才是他們的衣食父母,才是地方財政支柱,才是收取好處、賄賂的主顧。最后,當政者寧愿得罪一萬個勞動者也不愿意得罪一個用人單位,因為勞動者忙著飯票等最基本的生存問題就是吃了虧收了欺騙也沒有經濟能力去跟政府較量、討回公道,而用人單位則不同,他們為利益是圖,切取了他們的利益(哪怕是非常之不正當的),無異于是跟他們作生死決斗,那不是很麻煩?基于以上幾點理由,雖然有《勞動法》以及一大堆什么規,什么例的東西弄出來,還有什么勞動行政部門、勞動仲裁委、勞動監察大隊等等一大堆吃飯的家伙,結果都不過是如蝗蟲降臨青菜園,原本以為蝗蟲能夠吃掉青蟲,結果卻吃掉了一園子的青菜。
熱心網友
我國的勞動法規定的較籠統,需地方作出相應的解釋條款.而不同地方作出的解釋往往又不盡相同.另外在我國,勞動力的供求關系又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不法"用工單位的不法行為.
熱心網友
<勞動法>本身可操作性不強,是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