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因資質不夠,用A公司的資質包了個工程,每月的工程款先是打到A公司,由他們交稅等,再扣一定管理費再打給我公司,只是給我們開一張清單,沒有發票之類,請問這筆收入我們如何入帳,是否還要交稅.請詳細講一下.
熱心網友
應該你給對方方開發票。因為從操作看,工程合同應是工程發包單位與A公司簽訂的,你公司已成為了A公司的分包單位。工程結算時,首先是工程發包單位與A公司進行結算,A公司在扣除相關稅、費后,再與你公司進行結算,你公司則應按結算金額向A公司出具發票。你的工程收入不是發包單位結算的全部工程價款,而是A公司與你公司結算的那部分收入。漏了一問,補充:你公司必須要交稅。但問題在于:如果A公司按全部價款計算交納稅金后,必然從收入中扣除,然后與你結算,則你再交稅時,就差不多對同一筆收入交納了兩次稅。因此你應該讓A公司代扣你公司應交納的稅金,然后由A公司用此部分代扣的稅金抵扣它應交的稅金,即A公司只需交納差額部分(總價款-支付你公司價款)的稅金就可以了。注意:(1)工程分包合同、手續等方面要符合政策;(2)A公司代扣代繳稅金必須得到稅務機關的批準。具體操作要與A公司方面提前協商好。
熱心網友
A公司有代扣代繳的義務,A公司已經對此工程款納稅了,所以分給你的款項就不用你開票,也不用再納稅了。不過你得跟A公司要完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