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貼現的商業匯票到期,付款單位資金不足支付時,收款單位在什么情況下才不需做會計分錄?

熱心網友

銀行不向你們追索,就不需要作帳,這有兩種情況1、你們貼現的時候即辦理的是無追索權的貼現,現在國內銀行不知道有沒有這個業務,但外資銀行是有的,當然無追索貼現的條件是比較嚴格的,銀行會審查公司信用和貿易背景等等,貼現率也會高一些。2、或者另外一種可能,你們是正常貼現的,到期后承兌人無力支付,銀行要不回錢也不找你們,錢就歸你們了(可是。。。哪家銀行這么好哇。。。)

熱心網友

我想知道銀行為什么不向申請貼現的商業匯票的持票人追索。莫非是銀行的會計把帳記錯了,信貸人員不知道貼現票據的已經到期,沒有做出銀行內部帳務上的調整。有一種情況就是銀行將此筆貸款核銷了,收款單位也解散撤銷了,會計也不干活了。誰愛怎樣就怎樣吧。還有一種情況是“收款人(單位)”不是最后票據的持票人,在持票人沒有行使票據付款追索權之前,暫時可以不做帳務上的處理。有一種情況是票據承兌人將款項付清,承兌人還在找持票人和他的前手,票據追索權還沒行使到收款單為。哎呀,真暈,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