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時取得的收入,是應當分別記入“營業外收入”或者“其他業務收入”還是相反?
熱心網友
同意樓上的!!
熱心網友
企業的經營范圍也很重要,如你是高科技做軟件的那還要做主營收入。應該先轉入無形資產清理,再轉入收入。
熱心網友
一、本科目核算信托項目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而取得無形資產所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委托人以無形資產設立信托而取得的無形資產,如委托人未終止確認,則不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二、信托項目應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無形資產進行檢查。如發現存在下列一種或數種情況,應對無形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并將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超過可收回金額的部分確認為減值準備: (一)該無形資產已被其他新技術等所替代,使其為企業創造經濟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二)該無形資產的市價在當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攤銷年限內預期不會恢復; (三)其他足以表明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已超過可收回金額的情形。 三、只有表明無形資產發生減值的跡象全部消失或部分消失,才能將以前已確認的減值損失予以全部或部分轉回;轉回的金額不應超過已計提的減值準備的賬面余額。 四、期末,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超過其可收回金額的,應按其差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貸記本科目。如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價值又得以恢復,應按不考慮減值因素情況下計算確定的無形資產賬面價值與其可收回金額進行比較,以兩者中較低者,與價值恢復前的無形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