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年的4.15國航釜山空難到底有結果沒有?
熱心網友
聽國航二大隊(波音767飛行隊)的人說,事故原因的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或者說沒有公布.
熱心網友
沒有吧,呵呵在2003年時國航“釜山空難”后,首個經起訴要求賠償的案件經過法院調解達成和解。中國國際航空公司一次性賠償廉先生夫婦94萬多元。 原告廉先生、韓女士的女兒廉小姐經人介紹,與韓國人樸先生相識,雙方在國內辦理了結婚登記。2002年4月15日,廉小姐乘坐中國國際航空公司CA129航班飛往釜山時,因飛機失事遇難。事故發生后,韓女士精神失常,家庭生活困難,雖多次與國航交涉,但均未能就賠償數額達成一致意見,無奈之下只好起訴到法院,要求國航賠償138萬元。 由于空難事故原因至今沒有查明,因此給法院民事責任的認定造成很大困難。據悉,死者的丈夫已在韓國法院起訴,因此案件審判在堅持我國司法主權獨立的原則下,還應參考和適用中國參加或承認的國際公約,在充分保障原告合法權的同時,還盡量避免被告因兩個主權國家作出不同判決而進行雙重賠償。鑒于該案具有一定的國際影響,且該案的處理結果將直接影響到空難引起的其他類似案件,朝陽法院受理后予以高度重視,通過細致工作,在法院主持下,雙方最終達成庭前和解協議:國航一次性賠償廉先生、韓女士94萬多元,而他們則自愿放棄今后在韓國通過訴訟可能取得的任何經濟利益的請求權。 目前,廉先生、韓女士已提出撤訴,國航已于近日將部分賠償款交付給他們。 2002年4月15日,執行北京到韓國釜山飛行任務的國航CA129航班在韓國釜山金海機場附近墜毀。當時,該航班上載有旅客155人,其中包括19名中國旅客。今年又有新情況即國航釜山空難調查分歧嚴重 韓方將責任推給機長在國航“4·15”空難原因調查聽證會上,中韓調查組出現嚴重分歧。韓方在聽證會還沒有結束時,在未與中方協商的情況下,便單方面將調查報告和通話錄音內容透露給韓國媒體,將飛機失事責任直指機長吳新祿。 據了解,聽證會之前,事故調查委員會中的韓國調查小組于11月21日才將中韓雙方未達成一致的事故調查事實報告書提交中方調查小組,違反了類似報告應于聽證會前兩個星期 提交對方的國際慣例。韓方還單方面向韓國媒體透露調查報告內容,使得未等到聽證會26日對韓方質詢,在26日早晨出版的韓國《朝鮮日報》便以標題為“機長無視副機長的警告導致空難”、《東亞日報》以標題為“中國客機墜毀原因為駕駛員過失”、《釜山日報》以標題為“中國客機墜毀是飛行員原因”進行了報道。 中國民航總局事故調查組副組長、中國民航總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副局長劉亞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中方作為事故調查的參與國,始終給予韓方積極合作。聽證會是為了澄清事實,其程序應該是公正的,但中方調查組對聽證會期間韓方回答問題的方式及會議期間的不公正做法表示遺憾。飛機失事通常涉及到多方面原因,它是由一個事故鏈中諸多環節出錯而造成的,對于聽證會中的不客觀、不公正的做法,中方表現了極大的克制,中方終止對某些問題的提問,不意味著已認可了韓方的回答,目的是顧全大局,促使聽證會得以正常舉行。現在離調查結束還有一段時間,作為參與國中方仍愿與韓方積極合作,認真進行調查,徹查直接、間接及相關原因,以便各方采取相應的事故預防措施,促進和改善國際航空安全。 據悉,劉亞軍在聽證會上提交了中國民航事故調查組對本次事故發生原因的陳述報告,引起與會人員強烈反響。事故事實報告表明,當值塔臺主管制員沒有取得韓國建設交通部頒發的民用航空交通管制員資格,對國航CA129航班機型類別不清,不了解波音767飛機的性能,按照C類標準而非D類指揮飛機下降到錯誤的高度。(劉葳漪 王永生)。
熱心網友
好象大部分都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