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雙方離婚了,女方拿戶口本以遷戶口為由消失了(估計能找到,她也不會給)當初女方是靠男方才將戶口遷入北京的,現在男方再婚,手里沒有戶口本,當初離婚時,上面的更改項都沒有辦法更改(比如兩人關系),該如何去派出所分戶呢?是否會造成男方以后的生活困擾?戶口本是不是很重要?戶口本是不是代表家庭人員情況的唯一證明!!

熱心網友

去派出所掛失重新辦一個拿之前的離婚證和現在的結婚證去辦

熱心網友

到派出所申請補辦就可以了,其中需要更改的項目提交相關的證明就行了。

熱心網友

去派出所戶籍管理部門重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