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四人,兒子不贍養老人,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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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和有關法律精神,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無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贍養,子女就應當履行這一義務。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年人可要求家庭成員所在的組織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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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老人直接起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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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法易行的回答。補充一點:如果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在法院判決生效后,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所確定的給付贍養費的義務。那么被贍養人可憑法院生效判決向作出判決的一審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