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丟失了,而且用的身份證上的開戶主也不在世了,怎樣才能去掛失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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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銀發(1993)7號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執行《儲蓄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第四十條第(一)款解釋:"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權提取這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以辦理過戶或支付手續。" 戶主的繼承人應該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機關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戶主的死亡證明等(具體請咨詢公證機關),請求辦理財產繼承公證。公證機關審查繼承人提供的相關手續,在確認其具有合法繼承權之后,依照公證程序辦理繼承權公證,然后就可以憑公證書到銀行辦理存款過戶手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