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全部贖回南方高增,請問幾天內到帳?我下周二要用錢,能否來得及?南方高增實在是差勁,改名叫南方高虧損好了 :-(

熱心網友

南方高增長證券投資基金(LOF)開放申購、贖回公告 根據《南方高增長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并為滿足廣大投資者的需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決定從2005年9月21日起開始辦理"南方高增長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簡稱:南方高增,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代碼:160106)場外、場內的申購、贖回業務。 本基金開放日為2005年9月21日起的證券交易所交易日。 本基金柜臺(場外)辦理申購、贖回業務的銷售機構為: 1)直銷機構: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銷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深圳發展銀行。 3)代銷券商:廣發證券、華泰證券、興業證券、國泰君安證券、湘財證券、聯合證券、華夏證券、銀河證券、申銀萬國證券、海通證券、國信證券、華西證券、第一創業證券、招商證券、中信證券、宏源證券、東方證券、東吳證券、山西證券、北京證券、中信萬通證券、長城證券、渤海證券、民生證券、東北證券、華安證券、廣東證券、長江證券、南京證券、國都證券、世紀證券、中原證券、天相投資、中銀國際證券、國盛證券。 本基金交易所(場內)申購、贖回業務同時開通,并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開放式基金申購贖回業務實施細則》、《開放式基金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場內申購贖回登記結算業務實施細則》及《基金招募說明書》的規定。投資者申購、贖回基金份額應當使用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開立的人民幣普通股票賬戶或證券投資基金賬戶;基金份額的申購以金額申報,申報單位為一元人民幣,每次最低申購金額為1000元人民幣(含申購費);贖回以份額申報,申報單位為一份基金份額,每次贖回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委托數量應當符合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中載明的申購、贖回數額限定。本基金的場內申購費率不高于1。5%,隨申購金額的增加而減少(詳見《招募說明書》),場內申購份額保留到整數位,零碎份額對應的資金返還至投資者資金賬戶。本基金的場內贖回費率為0。5%。在發生巨額贖回的情況下,當日未獲受理的場內贖回將自動撤消。  本基金辦理場內申購、贖回業務的機構為:國泰君安證券、國信證券、招商證券、中信證券、海通證券、聯合證券、申銀萬國證券、長江證券、渤海證券、華泰證券、中信萬通證券、東吳證券、長城證券、光大證券、南京證券、上海證券、東莞證券、中原證券、東海證券、中銀國際證券、廣發證券、銀河證券、華夏證券、北京證券、湘財證券、西部證券、恒泰證券、國盛證券、金信證券、江南證券、天和證券、興業證券、平安證券、華西證券、西南證券、山西證券、齊魯證券、世紀證券、廣州證券、華安證券、國元證券、東方證券、東北證券、新時代證券、第一創業證券、民生證券、國都證券。 本基金開放場外、場內申購、贖回的同時,場內基金份額通過深交所上市交易(詳見《南方高增長證券投資基金上市交易公告書》)。交易所(場內)辦理上市交易業務的代理機構為所有具有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的會員單位。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