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錢包被偷了(在外地丟的),身份證在里面,后來又重新辦理了一個,我想請問,原來的身份證我是不是需要持失,還是我需要怎么處理這件事?謝謝!
熱心網友
補辦了新證,丟的就已向公安機關掛失了.以后誰再用那身份證去干什么,比如買手機,出了麻煩事,看日子是在補證以后,那就證明不是你的行為了.
熱心網友
如果你有到派出所報案了的話,那么你可以用新辦的就行了,
熱心網友
必須到公安部門掛失。不然的話,由原來的身份證引起的法律責任必須要由你自己來承擔一。
熱心網友
重新辦證時已經在公安機關備案,如果有人用你丟失的原身份證搞些什么,與你就沒有關系了.
熱心網友
掛失
熱心網友
不需要。只要你辦一個新的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