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公司法中,明確規定生產、批發企業的注冊資金最低為50萬。而在新公司法規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金3萬元,且沒有規定經營范圍。我現在要成立一個食品商貿有限公司,被告知需要50萬注冊資金。那么我要在06年1月1日后成立注冊資金少于50萬的有限公司,是否可以成立商貿有限公司,從事食品批發業務?另外,如果成立新公司法所述的一人公司(注冊資本最低10萬要求),是否可以成立商貿有限公司,從事食品批發業務?請懂行的朋友幫忙解惑,小弟不勝感激!